张必妹 | 供销合作社引领乡村振兴的优势和路径研究

发布者:周思婕发布时间:2023-05-29浏览次数:19

供销合作社引领乡村振兴的优势和路径探究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  张必妹

摘  要:本文依照文献对比法和理论分析法首先就供销合作社进行了论述,其次提出了供销合作社引领乡村振兴的优势价值,最后从组织振兴扎牢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产业振兴锻造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独特优势找准新定位拓展、生态振兴打造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合理分析出了供销合作社引领乡村振兴的主要路径,以供参考。

关键词:供销合作社;乡村振兴;优势;路径


历朝历代统治者将“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放到了关系国计民生根本性问题的高度层面上,随着俄乌战争的持续,世界经济和人民生活中的恐慌、严峻、复杂、不确定性等风险也在不断演化和升级,这也引起了国际粮价的急剧上升,引起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极大担忧。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在两会期间特别强调了,建设出强大的农业国家,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近几年来,供销合作社把重点放在良种良田和良法上,其对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目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且供销合作社也是促进我国粮食安全事业发展的保障,是建设农业强国,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的关键力量。

一、供销合作社概述

供销合作社属于农村合作社的一种,该合作社主要所从事的业务服务包括,供应、销售等。具体来说,供销合作社属于农民自愿组织建设,并以社员购买、销售而进行的行为活动,与此相关的内容包括加工生产、运输、包装、技术培训服务、信息保障制度等内容,一般来说供销合作社主要由社员参与管理,并为其他社员提供所需的服务支持,由此通过互助、合作的方式持续提升社员生产与生活水平,并发挥自身的服务业务保障机制,可以说供销合作社属于合作经济性组织体。

其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于2020925日通过,对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进行了第五次修改,可以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供销社是一个以农民为主体、以集体为单位的、以农民为主要成员的、以集体财产为基础的、以农村为中心的综合合作经济组织,属于党与政府密切关系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也属于做好农村、农业农民工作的服务渠道与业务载体,供销合作社是持续不断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力量,且供销合作社也属于实行自愿、互利以及民主、平等的合作制保障。

二、供销合作社引领乡村振兴的优势

1.集体经济组织性质上的优势

通过上文对供销合作社的概述可以看出,供销合作社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在与政府机构以及国有组织结构进行分析后,可发现其主体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一般来说,供销合作社较政府机构、国有企业组织上在经营、决策、股东以及业务链等组成内容可达到灵活的渗透效果,且包容性、融合共促性较大。但对于民营私有企业以及组织会在政府与农村、农业工作人员之间所呈现桥梁纽带更具有公正、合理的优势特点。

2.农业、农村的市场终端连接延伸上优势

供销合作社从历史发展而来则为基地、产品以及业务、人群的组织载体,在人群与业务、产品深入到农村地区发展时可贴近农村群众,并达到便利、渗透、服务的效果。

3.组织体系建设上优势

供销合作社在组织体系建设上的优势较多,其中供销合作社自创建以来可在各省、市以及县、乡镇、村等贡献出强大的组织体系设计形式,并达到全过程、全方位、全层次的兼顾效果,从宏观与微观布局中均可看出供销合作社体系相对成熟稳定。

4.人才结构上的优势

供销合作社在人才结构上的优势可体现在,供销合作社重视对社员职业素质以及业务能力的培训提升,在培训与提升过程中可让社员深刻感受到我国党的领导精神以及供销合作社对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意义,并使社员可在体系工作时感受到这种职业能力提升对自己的发展与意义。

5.农业产业经济组织的优势

产业的经济结构对产业自身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发达的经济组织具有激励和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作用;而不健全的经济组织结构又会扼杀发展的动力,对生产力的发展形成制约。从经济原则和世界近代化的角度来看,在市场经济中,非农经济组织以公司形式存在,但合作机制则更适合农业经济产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可以说供销合作社作为劳动与业务的结合,可在满足资源联合需求的基础上达到人们的共同需求,且供销合作社自身兼顾了企业与社区两种性质的社会经济组织,社员资格的开放性、社会控制的民主性、对内服务与对外管理的原则、成员的经济参与盈余分配的原则以及社员教育培训等等,可以说这些价值与原则构成了供销合作社社区有别其他企业形态以及社会组织的独立制度结构,而这一点也保障了供销合作社可满足社员需求,并自身所赋予的时代生命力较为旺盛。欧美和日、韩两国的农业近代化,都离不开合作社在农业近代化中所发挥的特殊功能。在供销合作社的推动下,我国农业现代化才可进行高质量发展的模式;若离开了供销合作社或供销合作社名存实亡则会直接影响到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格局。

三、供销合作社引领乡村振兴的主要路径

1.基层社以组织振兴扎牢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之“根”

我国供销合作社已有近百年来发展壮大,目前已有农民创办的各类专业供销合作社近20万个。这些专业合作组织遍及各个城镇,它就像是一条神经,在我国农村的每一个角落里,组成了一个具有完整组织体系的基层网络,并且将其融入了农村基层组织中,形成了“村社一体”的集体经济发展中枢,并以“村社”为核心,真正为乡村振兴发展筑牢了根基。对此,供销合作社需依靠自身立足基层、服务好基层,并着力推动自身的优势发展,明确县、乡、村基层组织体系的建设效果。在此过程中,当地供销合作社需大力吸纳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明确各类经济组织形式,并吸纳当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小农户,由此结合基层社改造与建设,着力在当地打造出自下而上、深度融合、一体发展、提质增效、夯实基础、优化服务质量,构建新型农民合作的经济组织体系。同时,还需积极与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建立紧密联系,利用乡镇组织的政治上的优势以及供销社的管理和服务上的优势,由此深入推进以党建带社会建设,以村为单位,以村“两委”为主要工作内容,以基层供销社为单位,确保可积极促进乡村基层组织与供销合作社的融合发展力度,由此着力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并夯实有关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基础,进而真正以组织振兴扎牢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之“根”。

2.基层社以产业振兴锻造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之“骨”

 “乡村振兴”最重要的是“产业”,如果“产业”不够强,“乡村振兴”只是一个空架子。对此基层社应按照产业振兴发展模式,持续打造出更大、更强的供销合作社,并真正发挥出供销合作社对农业产业的引导作用与优势引领价值,进而锻造出供销合作社服务于乡村振兴之“骨”。

首先,供销合作社需持续将所有制度进行改革,并在实际的改革过程中全面实现从管资产到管资本的转变模式,由此持续推动资本向农业服务主体的集中转变路径之中,进而达到做大、做强、做优的效果。如,当地应结合农资、棉花以及再生资源、鲜活农产品等核心产业,由此真正培育出供销合作社控股的服务乡镇骨干企业,以发挥好之“骨”的作用。

其次,当地需积极整合茶叶、粮油、水产、果蔬以及化肥等各种行业的资源,并且通过对当地生态、历史、文化等方面的深入挖掘,实现“一县一品”“一乡一特”“一村一业”的目标。在此也能有效培育出一批产供销的特色品牌,打造出一批高效、优质的菜园、果园、茶园,由此真正从根本上增强乡村振兴的能力与实力以及竞争力等。

3.基层社以独特优势找准新定位拓展之“力”

在基层社发展过程中,需明确认识到自身的独特优势为供销合作社的价值所在,且供销合作社不同于国有企业以及政府机构,而这一点也为供销合作社履行职责、承担好历史使命提供了必要的优势与条件。站在新时期下的供销合作社全面改革,并不是要弱化或废除供销社的功能和作用,而是要在这一轮的全面改革中,确立新的地位,强化服务职能,创造特色,充分发挥供销社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不可取代的作用,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业现代化进程。

如,当地供销合作社可与当地中国农业银行合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合作。银行方面需要不断地进行改革创新,牢牢地守住风险与合规的底线,始终肩负着国有大行的担当和责任;供销合作社方面需持续落实我国党建要求,明确新时代社会高质量发展对供销合作社提出的主要任务与指示,并认识到全国总社“七代会”精神,进而与社区+村委会共同构建出全功能的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以便做到线上线下相结合,以线下店铺及时送达、网上云仓第二天送达、本地商品一次送达、店内取货,打通国内原产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形成“一刻钟便民服务圈”,找准新定位,拓展功能时也提升了自身的服务质量。

再如,要用现代化的流通方式,为乡村振兴打通“脉”,促进农村的健康发展。对流通基础设施进行改进,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和电商服务网络。重点打造生产、批发、仓储以及冷链的完整供应链;推动流通类企业延伸产业链,向上推动生产性基础,向下连接消费,改善流通方式;强化农业生产与销售的有效联系,着力建立农产品展示与交易的平台,以及一体化的农业生产与销售的直通车,以提升农业生产、销售、流通增长率。

4.基层社以生态振兴打造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之“美”

从乡村振兴角度来看,乡村振兴永远离不开生态宜居、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等,对此可以从生态文明建设角度出发,明确生态与供销合作社的关系,由此促进基层社按照生态振兴发展要求,结合当地情况以及自身发展实际需求,着力打造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之“美”。如,在供销合作社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时,需着力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且通过实施“两网融合”,积极与当地政府对接,探索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推进由供销社牵头的县乡卫生一体化建设格局,并重点围绕“绿色供销”创建,使其可在“绿色农资”方面,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供销社的“绿色农资”工程,推行减量使用的肥料和农药的集中配送,以及废弃农膜的回收和加工利用、秸秆粉碎还田利用等,由此实现秸秆减量化和废弃物资源化的生态保障机制。

5.基层社应全面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成效

首先,基层社需做好产品销售的精确对接服务,在此过程中,需明确商务、供销系统所发挥的职责优势,由此通过多方举措共同开展出各类型式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并动员指导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和批发市场与脱贫地区的区域特色产业进行精确的对接,与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开展合作。通过股权投资、订单采购等方式,构建出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以及完善的农产品出口的平台,从而让产品的销售更加稳定。通过“832平台”的建设和运作,鼓励各种流通主体在贫困地区建立销售专区、专柜,并通过线下的实体店和网上的销售渠道,完成对贫困地区的产品销售,由此从根本上保障脱贫致富战略逐步落地生根。

其次,基层社需加强应急保供。其中商务主管部门需对防汛防疫和节假日等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进行整合分析,并加强对其的监测预警与督促指导力度,随后需发挥供销合作社保障供应机制作用,确保可达到提升产品销售水平效果,健全民生保障系统,随时准备紧急调拨。并且供销合作社还需积极鼓励系统内大型的农产品与日常消费品流通企业所承担好应急保障任务,并积极履行好社会责任,使其在保障生活必需品供给方面积极发挥出自己的作用优势。

综上,需明确认识到供销合作社在乡村振兴方面的主作用,并按照我国下发的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决定要求,明确11号文件对基层社提出的指导思想,其中要求供销合作社需扎根服务好三农、乡村振兴战略,并保障自身组织形式在新时代、新农业以及新农村历史重要时期,进而以一种强有力的姿态回到农村建设的专业化经营的舞台上,肩负起为国为民的责任,为充分发挥合作社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增添一股强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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